开放课题的设立与申请
来源: LAB 作者:LAB 浏览次数: 发表时间(2013-04-11)
第一条 工程实验室为鼓励林木育种研究领域新理论、新思想的诞生和新技术、新方法的发展,加强国内外的学术和人才交流,创造“开放、流动、联合、创新”的学术风气,凝聚和培养创新技术人才,特设立开放课题。
2012. 开放课题面向国内外从事林木育种相关研究领域的基础理论研究和基础应用研究的大专院校、研究所等单位。凡具备申请条件的研究人员均可提出申请。
2012. 开放课题申请应符合工程实验室当年发布的开放课题申请通告,其研究内容必须符合开放课题基金的资助范围。
2012. 开放课题的申请者应得到所在单位或部门的同意。
2012. 开放课题的申请者一般应是在职的有副高职(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取得博士学位的科研人员。不具有副高职称(高级工程师)或博士学位的申请者需有副高职(高级工程师)以上人员的二人书面推荐。
第六条 工程实验室开放课题的申请原则上每年受理一次,课题执行期限1-2年。
第七条 开放课题的确定,按照“公平竞争,择优支持”的原则,经工程实验室学术委员会审查,并经工程实验室主任批准后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