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实验室奖惩制度
来源: Lab 作者:Lab 浏览次数: 发表时间(2012-12-08)
本实验室根据相关人员对实验室的贡献和出现的问题以及对实验室产生的危害情况进行奖励和惩处。
1、使用实验室仪器设备进行相关实验和样品分析,以及在实验室进行科研工作者,所申请奖励、发表论文均需对“北京林业大学 bet365娱乐场下载,National Engineering Laboratory for Tree Breeding, Beijing Forestry University”进行标注。对于不按规定标注者,将取消以后实验室仪器设备的使用权。
2、对本实验室人员在SCI/EI/中文核心期刊发表论文时,第一标注有“北京林业大学 bet365娱乐场下载,National Engineering Laboratory for Tree Breeding, Beijing Forestry University”字样时,实验室给予相应的奖励;SCI期刊论文和国家发明专利奖励1000.00元;EI期刊文章奖励500.00元;对于本实验室开放基金所资助发表的论文不在本奖励范围内。
3、由于人为责任事故,造成仪器设备的损坏,要追究使用人的责任直到赔偿;
4、实验室人员使用实验室仪器设备进行科研工作,需经“室务会议”批准,否则视为谋私,并按照实验室有关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理(取消全年奖金);
5、严禁本实验室工作人员利用实验室仪器设备对外分析样品私自收费,一经发现将根据实验室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取消全年奖金并取消当年职称评聘资格)。